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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
本内容仍处于初稿阶段。我们已尽最大努力对全文进行校对,并力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,包括提供相关出处及交叉引用。然而,个别措辞或细节仍可能存在疏漏。
需注意的是,不同州法律条文的适用及具体事实情况的差异,均可能导致不同的结论或结果。如您发现任何错误、不明确之处,或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,欢迎与我们联系。
债权人
当雇主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,并未支付员工应有的雇员权益(Entitlements),员工需联系清算人(Liquidator)注册并成为债权人(Creditor)
提示
员工债权人,即便优先于供应商等其他债权人,通常也拿不回任何钱
债权人的分类
- 有担保债权人(Secured creditors)
例如银行,若有抵押品(房产、设备、应收账款抵押),他们有权先从抵押物出售所得中优先受偿。
- 员工债权人(Priority Unsecured Creditors)
包括:未付工资、带薪休假、长期服务假、裁员补偿、代通知金等。
- 无担保债权人(Unsecured creditors)
没有抵押或担保的债权人(如供应商、未付款的合同方)。
- 股东(Shareholders)
只有在所有债务清偿之后才可能分配,但在清算中几乎没有剩余资产分到股东。
FORM 535
清算师会给债权人一个表格(Form 535)填写,债权人需填写雇主一共欠了多少钱,并将相关证据分享给清算师。请参考 Form 535
不公平分配
不公平分配(Unfair Preference)指的是公司在清算前的 6 个月内,将公司资产支付给不应优先获得的债权人。所谓「不公平」,在于该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偿付,其待遇明显优于其他债权人,从而导致其他债权人受到不公正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