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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
本内容仍处于初稿阶段。我们已尽最大努力对全文进行校对,并力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,包括提供相关出处及交叉引用。然而,个别措辞或细节仍可能存在疏漏。
需注意的是,不同州法律条文的适用及具体事实情况的差异,均可能导致不同的结论或结果。如您发现任何错误、不明确之处,或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,欢迎与我们联系。
法院文件的送达
在诉讼过程中,你必须以合法且可证明的方式将法院文件送达至雇主。送达的文件必须为经法院盖章的 sealed version,否则可能会影响首次庭审的进行。[1]
公司
若雇主为公司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文件送达:
邮寄
将文件以挂号信(通常使用澳洲邮政 Australia Post[2])或快递的形式,寄送至公司在注册登记中的注册地址。关于如何查询公司注册地址,请参阅获得雇主信息。
完成邮寄后,请妥善保存邮寄回执,其上应包含你的信息以及送达地址的相关信息。
面交
将文件交付给位于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司高管或工作人员。 若公司无注册地址,则应送达至公司主要营业地点或主要办公场所。
个体经营者(Sole Trader)
如需向个体经营者送达文件,应由你本人或经你授权的人员直接面交送达。
无法送达
若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邮寄或面交方式完成送达,可尝试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送达。但需注意,邮寄方式通常被视为更正式和优先的送达方式。
送达宣誓书(Affidavit of Service)
完成送达后,你必须向法院提交送达宣誓书,以证明送达已经完成。